1、按照GMP要求負責組織完成藥品生產全過程產品質量的檢驗工作。
2、確保質量管理處于受控狀態(tài),提供有效的質量控制,確保相關物料符合質量標準。
3、在質量負責人的領導下負責安排檢驗人員對企業(yè)的原輔料,包裝材料,中間產品,成品,工藝用水等的檢驗工作。
4、負責對檢驗人員進行監(jiān)督、管理、考核、業(yè)務培訓和技術指導。
5、負責擬定本部門所需儀器、藥品、試劑的采購計劃,并上報質量負責人進行審批。
6、在質量負責人的領導下,負責編制各部門技術、管理、操作、記錄等文件并遵照執(zhí)行;熟練操作HPLC、GC、原子吸收及微生物檢測等。